1.付款規(guī)定
(1) 薪水理應以貸幣付款,不可以實體或商業(yè)票據(jù)取代貸幣付款。
(2) 公司應將工資支付給員工自己。員工自己因事不可以領到薪水時,可由其授權委托家屬或別人代取。
公司可授權委托金融機構代發(fā)工資。
(3)公司理應書面形式記述付款員工薪水的金額、時間、領到者名字及其相關的查收辦理手續(xù),并應儲存2年以上歸檔。公司無論以哪種方式付款薪水都理應向員工給予一份其自己的薪水明細。
2、付款方式
公司理應按月付款薪水,推行周、日、鐘頭工資制度的,還可以按周、日、鐘頭付款薪水。付款薪水的實際日期,由公司與員工承諾,如遇節(jié)假日日或歇息日,則應事先在距節(jié)假日日或歇息日近期的工作中日付款。
關行年薪制的,公司理應每月預付款薪水,年終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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